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新闻中心
联系方式
梦菲财务
手机 : 133-8899-0939

新公司法规定注册资金须5年内缴齐!

近日,新修订的公司法表决通过了,自7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一个显著变化,要求认缴出资额必须5年内缴足。很多老板开始慌了,当初填写的注册资金金额太大了,到时候还不上怎么办呢?别慌
133-8899-0939
立即咨询

新闻中心

企业名称:
称       呼:
手机号码:
立即提交

新公司法规定注册资金须5年内缴齐!

发布时间 : 2024-03-22 15:23:12 热度 : 555
        近日,新修订的公司法表决通过了,自7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一个显著变化,要求认缴出资额必须5年内缴足。很多老板开始慌了,当初填写的注册资金金额太大了,到时候还不上怎么办呢?别慌,小菲整理好了相关信息,一起往下看吧!
 
认缴出资额必须5年内缴足!
梦菲财务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2月29日表决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其中,对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做出了重大调整,明确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同时,将实缴出资信息作为公司强制公示事项,再配套规定了催缴出资、股东失权以及出资加速到期等制度,并加大了对违反实缴出资相关法律责任的行政处罚力度。
此外,规定简易减资制度。允许公司按照规定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方式弥补亏损,但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义务。
        增加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失权制度、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制度,规定股权转让后转让人、受让人的责任。
        划重点:认缴制改为限期实缴制,使用范围不仅包括新成立的公司,也包括存量公司。由此会带来一些财税问题,比如印花税交的多了、过桥资金引发的股东借款、无偿借款多了。
 
以前未实缴的公司怎么办?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意见,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对新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且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期限的公司设置过度期,要求其将出资期限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
        对于公司具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特殊情形的,可以不适用5年认缴期限规定。
        另外,针对出资期限、出资数额明显异常的公司,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对于“明显异常”的界定,将根据公司登记数据客观分析和实际工作情况作出科学规定,受到影响的将明显违反真实性原则、有悖于客观常识的极少数公司。上述规定有利于新《公司法》平稳有序实施,有效减少对经营主体的短期集中冲击,更好提振发展信心,稳定社会心理预期。
 
新公司法还要注意这8个变化点
        除了认缴出资额以外,还有以下这些变化点值得关注。
1、非货币资产出资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划重点:出资方式正列举增加了股权和债权两种非货币性资产,财务人员应结合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涉税、股权(资产)划转涉税政策予以关注,参见:财税〔2014〕116号、财税〔2014〕10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等文件。
2、认缴出资额加速到期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划重点:尽管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认缴的出资额,但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3、股东可以查阅会计凭证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划重点:新公司法扩大了股东查账的范围,即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凭证,既包括记账凭证也包括原始凭证。
4、调整有限公司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划重点:原公司法第四十六条对有限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有一项是:“制订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新公司法把这一项删除了,这是一个好消息,财务预算与决算方案不用上董事会了,有利于提高预决算工作效率。

  1. 转让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
        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划重点:股权转让协议应将已出资股权对应的价款和未届出资期限股权对应的价款分别列示,这样可以少缴印花税。参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

  1. 明确利润分配时间
         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分配。
        划重点:法人股东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在被投资企业股东会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股东是自然人的,被投资公司应根据国税函〔1997〕656号的规定,及时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

  1. 资本公积可以弥补亏损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吗,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划重点:首次明确资本公积金可以用来弥补亏损,但应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顺序之后。注意,此处的弥补亏损为会计概念,而非企业所得税概念。

  1.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解聘决定权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决定。
        划重点:原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只有股东会和董事会才能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解聘,新公司法赋予了监事会同样的职权。

下一篇:你真的了解零申报吗?警惕这五大误区!
相关阅读